5月31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公示》,经专家评审,青岛等8个城市列入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国家财政部将对重点城市给予2亿元资金支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
本次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遴选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有关部署,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而开展的,通过在全国选择创新资源集聚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需求迫切的重点城市为载体,围绕制约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瓶颈和短板,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知识产权运营与实体产业相互融合、相互支撑,带动区域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