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企商标“撞脸”美国体育品牌?国家工商总局判定:不构成恶意抄袭
厦门网讯 一年前,美国知名体育品牌Champion对厦企创品生活坊(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商标异议申请,认为其恶意抄袭、摹仿其商标。经历了商标异议答辩,近日,创品生活坊的负责人林云生收到了来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做出的判定书:不构成恶意抄袭、摹仿,准予商标注册。
一个是商界巨头,一个是刚在市场站稳脚跟的初创企业,对于这起商标裁定,林云生感慨说,蚂蚁虽小也能撼动大象,在品牌建设的道路上,创业企业必须有“知识产权先行”的意识。
厦企申请“Champion life”商标
美国Champion母公司提异议
创品生活坊成立于2015年,主营低碳环保创意家居用品,是一家外向型企业。林云生说,“创品生活坊”这个名字和英文标识“Champion life”是公司团队集思广益的结果,中英文读音谐音,意在“将更多原创的名品、优品带出国门,走向世界”。由于公司初创时规模较小,所以最初申请商标时并没有进行全部类别注册,而是“根据公司规模的扩大逐步注册”。
2016年1月,公司开始涉足箱包行业,林云生通过代理公司提出申请商标“Champion life”,商标为第18类(主要包括皮革和人造皮革制品,如箱子、旅行袋等)。此后不久,创品的箱包专营店进驻我市多个消费场所。与此同时,创品的自有品牌家居生活用品也进入北美中高端商超。
不料,去年6月林云生收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来的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Champion品牌的母公司――美国最大内衣制造商HBI称,创品生活坊的“Champion life”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抄袭、摹仿其商标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我们当时的想法很明确,就是积极应对,毕竟这是我们自己辛苦耕耘的品牌,而不是‘傍名牌’。”一个月后,林云生通过代理公司提交了答辩材料。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判定
创品生活坊不构成恶意抄袭
最近,林云生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判定书:双方商标英文构成、呼叫、含义、视觉效果均不同,整体区别明显,因而未构成近似商标,如予并存使用在类似商品上,一般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HBI所称的“恶意抄袭、摹仿”证据不足,“Champion life”商标准予注册。
判定书同时也指出,HBI如果对决定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HBI是否会提出请求?截至目前,创品方面未收到有关信息。但林云生也表示,如果HBI还有下一步动作,创品也将积极应对。
创品生活坊的委托代理人合道联合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总监杨高强分析,此次创品答辩成功,证据链完整是主要原因。本案的关键在于,证明商标已真实使用,而非恶意抢注,这个证据不仅是一两张商品售卖或宣传的照片,还必须包含合同、发票等可以佐证的证据。
杨高强说,很多初创型企业面对国外大品牌提出商标异议或无效宣告时,通常会选择妥协,本案也给了我们一些启示,面对大品牌的异议时,要冷静应对,积极应诉。另外,商家应妥善保存具有代表性意义、能证明自己商标使用的资料,如广告、图片、合同、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