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引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的通知,并附18条“任务清单”,其中:
第5条 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强化中国专利奖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重大发明创造的评价和激励。持续严格规范专利商标申请行为,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严防非正常申请外溢造成国际影响。
与此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分批分次通报诸多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那么到底什么样的专利属于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范畴呢,下面我们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中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定义进行解析。
(一)同时或者先后提交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或要素简单组合变化而形成的多件专利申请的;
示例1:申请人先后提交两件专利,独权和从权的内容完全相同。
示例2:申请人提交了一件专利,其独权为:一种水杯,其特征在于包括杯体和手柄。之后申请人又提交了第二件专利,其独权为:一种饮水器具, 其特征在于包括杯体和手柄。二者区别仅是主题的不同,发明内容实质相同。
(二)所提交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示例1:一件现有专利的独权为:一种试管储存盒,其特征在于包括盒体和上盖。申请人将独权改为:一种试管储存盒,其特征在于包括盒体和上盖,盒体和上盖之间设置密封条。并且声称改进后的储存盒具有杀菌消毒的功能。很明显,仅仅增加密封条不能起到杀菌消毒的功能。
示例2:一件现有专利的独权为:一种水杯,其特征在于包括杯体和手柄,杯体和手柄通过螺栓连接。申请人将独权改为:一种水杯,其特征在于包括杯体和手柄,杯体和手柄通过粘接连接。螺纹连接和粘接连接属于简单替换。
(三)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与申请人、发明人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明显不符的;
示例:申请人为一家家具公司,其申请的一件专利的主题为:一种治疗新冠肺炎的药物。申请人和申请的发明创造的领域明显不匹配。
(四)所提交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系主要利用计算机程序或者其他技术随机生成的;
示例:申请人集中提交了多件外观专利,涉及包装袋、包装箱、包装盒等,产品的外形均是普通形状,产品上的彩色图案均是平面设计软件随机生成的圆形、方形、三角形的简单组合。
(五)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系为规避可专利性审查目的而故意形成的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或设计常理,或者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或者无任何检索和审查意义的内容;
示例:一件专利的主题为:一种检测瓶子重量的方法。现有技术中利用称重仪即可测量瓶子的重量,而申请人并没有采用现有技术的方法,而是设计一套设备,首先检测瓶子的体积,然后探测瓶子的成分和密度,最后利用公式计算出瓶子的重量。这种技术方案属于将简单问题复杂化,明显不符合设计常理。
(六)为逃避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监管措施而将实质上与特定单位、个人或地址关联的多件专利申请分散、先后或异地提交的;
(七)不以实施专利技术、设计或其他正当目的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八)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或者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诱导、教唆、帮助他人或者与之合谋实施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
(九)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专利工作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及相关行为。
对于以上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得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采用“机筛+人筛”得方式,难免会有误伤得情况,如果遇到这样得情况,不必慌张,可以提供资料进行申诉,资料包括不限于:设计图纸、实验数据、研发报告、检索报告、实物图、生产情况、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
对于申请人来说在申请初期也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避免过多分案,同一发明主题中得多个发明点,可以合案得尽量合案。
2.核实技术方案中涉及得实验数据和技术效果,避免违反公知常识或者技术方案中前后矛盾。
3.对于同一领域中得多件专利,如果发明点不相关,尽量避免集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