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4年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专项项目组织工作要求,拟于11月10日起(以现场考察实际组织情况为准)进行现场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考察内容
市科技局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组织专家,会同相关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对申报单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条件情况进行核查,具体如下:
(一)申报单位资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包括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报材料等,重点考察提供材料是否真实、详实、准确,申报材料中提供的前期基础条件是否真实。
(二)申报单位科研能力。包括申报单位研发投入、研发能力情况,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综合素质、人员组成及团队建设情况,项目前期研发投入、已开展研发工作是否真实且与项目关联度等。
(三)申报单位科研生产条件。包括技术、设备、场地等情况,合作协议原件等。
(四)申报单位资金状况。包括项目资金预算、财务年度审计报告、财务原始凭证及相关会计资料等。
(五)现场考察总体评价。包括针对项目遴选评审意见的补充材料是否充分等。
如项目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一票否决。
二、现场考察程序
(一)介绍情况。业务处介绍拟考察项目情况、流程安排、评估纪律等,提出现场考察工作要求。
(二)审阅资料。专家审阅核查项目申报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及针对项目遴选评审意见的补充材料等。
(三)听取汇报。专家听取申报单位关于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基础、支撑条件和保障措施等(申报单位PPT汇报不超过10分钟)。
(四)答辩交流。考察组针对审阅资料及汇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答辩交流(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现场查验。专家考察项目申报单位科研条件、生产场地等科研生产基础,以实地考察为主,亦可通过视频、图片、展示等方式。
(六)考察意见。专家组根据考察情况,对每个项目打分,并形成现场考察意见。现场考察意见为“不通过”的项目不进入项目立项环节。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主管部门、项目申报单位高度重视现场考察工作,安排专人到场组织协调现场考察、做好材料准备及现场核验安排,尤其注意把控时间,每个项目不超过1小时。
2.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打探专家信息,所有参与现场考察人员须对现场考察情况严格保密。
3.现场考察专家遴选、项目申报单位、主管部门通知等所有现场考察具体工作,由青岛市科技服务中心负责。
4.如放弃现场考察,请项目单位务于11月9日(星期四)12:00前登陆“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试用版)(http://222.135.190.242:8081/prostcsm/#/Login)”,点击“项目查询”选择对应项目,在项目申报材料中选择附件清单,在相应位置上传盖章版放弃现场考察说明。
联 系 人:市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8728768、88728786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