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 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通知》(青财金〔2023〕3号),近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供应链金融发展财政奖励申报工作。
申报主体主要面向青岛市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涵盖符合全市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产业集群、制造业、现代流通体系、进出口产业及贸易流通等领域的核心企业;获批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的供应链金融信息平台;供应链金融业务突出的辖区内金融机构。供应链金融发展财政奖励政策包括:应收账款确权奖励、应付账款票据化奖励、供应链票据签发奖励、供应链票据平台接入机构奖励、供应链金融业务表彰和奖励。
下一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会同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等部门积极开展政策宣贯,扩大政策覆盖面,鼓励更多供应链核心企业和平台、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帮助供应链企业缓解融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