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青岛市第一批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试点暂行办法》(青科创字〔2014〕42号)和《关于开展青岛市第一批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青科创字〔2014〕43号)的有关规定,经过公开征集、行业资质认定和审核,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现确定青岛华慧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28家机构(见附件)为青岛市第一批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机构。自2015年1月1日起,各评价机构将按照新的行业规范面向社会提供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服务。
各评价委托方可根据被评价成果所属专业领域,自主选择评价机构,各评价机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工作,评价结束后带全过程材料至创业中心登记备案。
青岛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