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财政局、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青发〔2016〕24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字〔2016〕115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字〔2017〕70号)等文件精神,加强财政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我们制定了《青岛市财政局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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