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山东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强化科技对八大发展战略实施的支撑,制定措施如下:
一、强化对新旧动能转换的创新动力支撑
1.实施传统产业科技提升行动。聚焦制约化工、冶金、纺织、机械等优势传统产业高端发展的关键问题和“卡脖子”技术,每年在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中安排实施200项左右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加快核心技术突破,推动产业链条延伸。建立部门协同机制,通过定向委托方式,组织优势创新力量开展重大产业关键技术产学研协同攻关。实施传统产业“人工智能+”科技赋能示范项目,提升产业智慧化水平。
2.实施新兴产业培育科技引领行动。研究制定人工智能与5G、生物技术、创新药物与高端医疗器械等新兴领域创新引领行动计划,围绕新兴产业发展,每年组织实施100项左右大科学计划项目,加快原创性技术突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持济南创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3.建设一批高水平科研机构。加快山东高等技术研究院、山东能源研究院等新型创新载体建设。鼓励各市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大院大所以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一流高校合作新建一批实体化的重大科研机构。支持国内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等来我省设立研发总部或区域研发中心,在前沿科学领域建设高水平研究院,可直接备案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按“1+30+N”体系加快布局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支持开展大科学装置预研建设,吸引大科学装置落户我省。
4.打造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主动对接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部署,加快在优势学科领域新创建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争取国家实验室在我省布局建设。启动山东省实验室布局建设,提升对接国家战略能力。重组山东省重点实验室体系,构建布局合理、支撑有力、管理规范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撑体系。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重点领域,布局建设30家左右产学研协同、开放共享的省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加强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布局,在危急重症、放射治疗等领域积极争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5.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到科创板上市发展。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建设,强化科技型企业源头孵化能力。加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投入后补助等普惠性政策实施力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展研发活动和设立研发机构的企业占比。
二、大力实施乡村振兴科技引领行动
6.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深入实施农业良种工程,培育壮大一批种业优势创新力量,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优良品种。深入实施精准农业、智慧农机、盐碱地绿色开发等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在农业领域的集成应用,加快建立智慧农业、绿色农业和盐碱农业发展新模式。支持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科研单位和高校牵头建设现代农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7.实施农业科技园区产业提升工程。积极推进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加快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盐碱地农业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全省农业科技园区,培育一批规模超10亿元优势企业,提升园区产业规模效益。加快推动威海等省级农高区创建国家农高区,支持淄博、日照等市创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8.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加大对县域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加快创建一批创新型县市,打造创新引领乡村振兴新典型。组织开展县域创新能力综合评估,对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估位居前列的县(市),省级科技创新资源给予倾斜支持。
三、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洋科技创新中心
9.加快重大海洋科技创新载体聚集。推动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正式入列,加快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建设。争创海洋药物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海洋创新平台。加快超算升级工程实施,争取海洋模拟系统、海上综合试验场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我省,建设世界一流的国家海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
10.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深入实施“透明海洋”“蓝色药库”等大科学计划。积极参与“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蓝色粮仓”等领域国家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在海洋监测、海洋药物、高端海洋装备、海洋生物制品及高值化利用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积极推动中科院等单位在山东布局建设重大涉海创新平台,打造覆盖沿海七市的海洋领域创新创业共同体体系,构建各具特色的海洋科技产业集聚区。
四、实施科技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行动
11.深入推进科技扶贫攻坚。依托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系统,建立科技特派员激励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组建山东省科技扶贫服务队,围绕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开展科技指导服务和创新创业活动。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助力科技特派员和科技扶贫服务队转化农业科技成果。建设科技扶贫示范基地,推动农业科技园区对口帮扶一批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加强农科驿站备案建设与绩效考评,构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平台服务体系。
12.实施污染防治科技攻关行动。聚焦我省生态环保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集成优势创新资源,组织实施污染防治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重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关键技术攻关、重大工艺创新和重大环保设备开发。
五、深入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
13.略
14.略
六、高水平开展科技创新合作
15.加强重点领域国际科技合作。强化与重点国家和地区在重点领域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精准实施一批重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加快重大关键技术突破。支持我省科技企业在国际创新人才密集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海外创新孵化中心、离岸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集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建立国际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深化与日韩区域协同创新合作。
16.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完善“外专双百计划”政策,发挥重大引才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进一批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和具有推进重大技术变革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探索建设“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实施省级“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通过“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引才模式,实现全球范围的人才汇聚和优势学科集成。
17.积极融入国家区域创新发展战略。支持京沪高铁沿线5市加快打造德枣科创走廊,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吸引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高水平科技成果和高层次科技人才落户我省。支持在济南、青岛、烟台、济宁、德州等市建设区域性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发挥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台、日韩等区域的技术转移转化合作。支持打造“中国·德州京津冀鲁技术交易大会”等品牌科技对接活动。
18.加大科技成果转移承接力度。落实支持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支持国家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来我省开展后续研究和产业化应用。加强与国家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对接,积极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成果对接活动,推动核电装备等领域开展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对企业引进省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试点开展按技术合同成交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政策。
七、促进区域创新协调发展
19.打造一批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支持济南打造以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为特色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支持青岛打造以海洋、轨道交通、新能源、军民融合为特色的科技引领城。支持烟台与威海协同培育以先进制造、高端化工、新材料为特色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打造面向日韩和东北亚的区域开放创新高地。
20.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支持各市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区位优势、发展水平等基础条件,加快创新型城市创建进程。对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市并对建成创新型省份发挥重要支撑作用的市,省财政给予奖励,争取到2020年,50%以上的设区市建成创新型城市。
21.加快高新区改革创新发展。落实《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体制改革。实施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支持高新区“以升促建”,加快实现国家级高新区16市全覆盖。支持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一体化发展,完善创新创业生态,加快培育“名片”产业。
22.推动鲁西地区加快创新崛起。采取省市共建等方式,在鲁西地区建设一批省级创新平台和高水平研发机构。支持省内外高校、科研单位在鲁西地区设立大学科技园、新型研发机构,省财政科技资金择优给予支持。支持在鲁西工业强县探索建设公司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省级高新区。加快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八、支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
23.突破一批重大交通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发挥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平台优势,开展高速列车、磁悬浮列车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大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部署,积极争取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交通装备领域组建一批省级创新平台,加快创建燃料电池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
24.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科技创新项目。组织实施智慧高速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在路网感知技术、信息传输技术、分析决策支持技术、车路协同与自动驾驶技术等方面实现突破,打造智慧高速科技示范工程。开展海底隧道重大科学问题研究。
九、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25.强化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和宏观谋划。发挥省科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构建部门、地方推动科技创新的合力。建立省科技创新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和领域咨询专家委员会,发挥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山东研究院、山东院士专家联合会等作用,加强全省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加快推进全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和新一轮全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工作。
26.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管理。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科技创新市场导向制度的若干意见》,重构省科技计划体系,再造省科技计划管理流程,形成布局合理、定位明确、支撑有力的科技计划布局,规范科技计划管理,提高科技计划实施绩效。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市、高新区或创新型领军企业与省财政科技资金共同发起设立面向全省的省市联动重点专项。鼓励引导地方、企业、社会力量加大基础研究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共同设立面向全省的联合基金,加大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基金实施力度。
27.完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机制。完善省重大科技项目形成机制和资助方式,形成竞争择优与定向委托相互补充的科技项目立项机制。探索一事一议、厅市联合、部门协同等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推动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组成创新联合体开展攻关。探索建立重大科技项目首席专家负责制或责任专家负责制,提高项目实施绩效。
28.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简化科研项目申报流程,精简申报材料,进一步将科研人员从项目申报的繁文缛节中解放出来。深化高校科研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科研自主权。
29.建立科研诚信管理和科技创新容错机制。落实《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措施》部署,建立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失信调查处理与联合惩戒机制,激励和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追求真理、勇攀高峰。探索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挑战未知。
30.加大科技创新宣传力度。及时总结科技在支撑八大发展战略实施中的成效和典型,加大创新政策、创新文化、创新成果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创新创业精神,积极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