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深化国际人才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切实为外国人来山东工作提供便利,吸引和集聚更多的外国高端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省科技厅在对《外国人来山东工作便利化服务若干措施(试行)》政策评估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修订起草了《外国人来山东工作便利化服务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六个方面,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创新:
(一)大力集聚外国高端人才。包括外国高端人才来我省工作不受学历年龄工作经历限制、扩大外国高端人才认定范围、允许外国高端人才兼职等。
(二)支持引进急需紧缺外国专业人才。包括对急需紧缺外国专业人才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允许优秀外籍高校毕业生来山东创新创业等。
(三)不断优化外国人才服务流程。包括进一步放宽工作及居留许可期限、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工作许可审批时间等。
(四)实施鼓励性加分政策。对符合省级以上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高新技术企业聘请的外国人等六种情形的,以计点积分条件准入时可享受外国人来山东工作鼓励性加分10分。
(五)鼓励高质量发展先行先试。鼓励自贸区、上合组织示范区等先行先试,允许创业期内的外国人才通过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申办许可,允许持有永久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审批机构应加强信用管理,逐步建立并完善用人单位和外国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异常名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