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科技厅于2019年10月组建了工作专班,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国家部委、省直部门、地方及各创新主体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山东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21年9月,《规划》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并于近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规划》是我省进入新发展阶段在科技领域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指导未来五年山东科技创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义十分重大。
围绕深入实施人才兴鲁战略,《规划》提出要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用好现有人才,培养紧缺人才,引进急需人才,优化科技人才结构,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建设一流科技人才队伍
1.加快高水平科技人才集聚。鼓励科技领军人才牵头组建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团队,聚焦交叉融合前沿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建立平台、项目、人才一体化推进机制,依托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聚具有前瞻性和国际眼光的战略科学家群体,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支持全球科技领军人才揭榜挂帅。
2.强化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聚焦重点产业需求,面向海内外大力引进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青年科学家和具有推进重大技术变革能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建立符合青年人才成长规律的培养使用评价机制,打破论资排辈等隐性台阶,促进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3.推进科技人才结构优化。围绕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精准培育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提升。着力发展和布局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要的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完善产业人才培养体系。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强知识产权、技术转移转化、科技金融、创业孵化等科技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技服务人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强高层次专业管理人员培育、引进、储备和使用,打造素质高、能力强的专业化科技管理和战略研究人才队伍。
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1.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强化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地位,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
2.健全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实行应急性人才组织机制,采取应急状态下的一事一议和特事特办。鼓励各市对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科技人才试行个人贡献奖补政策。
3.创新人才流动和服务机制。给予高校、科研院所短期流动编制,以后补助方式给予引才用才补贴,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来鲁创新创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在海外建立办学机构、科研机构,鼓励企业建立海外离岸研发中心和孵化基地。探索人才服务新模式,搭建人力资本产业等新型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发展,创新人才发现、评估等技术手段,营造人力资源与科技创新、实体经济、现代金融协同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