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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山东省促进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发布日期:2024-5-6    来源:科技处    返回列表

  一、起草背景

 
2023年11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工信部科〔2023〕193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人形机器人产业需要加强政策引导,集聚资源推动关键技术创新,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并贯彻落实《意见》,加快推动我省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提升人形机器人在经济社会领域的应用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起草了《山东省促进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与有关省市对接了解政策和产业发展情况,对全省人形机器人生产企业进行调研,召开部门、企业和行业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议,形成了《关于我省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征求了相关省直部门单位、有关协会、专家以及部分重点企业意见,进行多次修改提升,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十一部门共同印发实施。
 
三、主要思路
 
《实施方案》在编制过程中,主要考虑以下三点:
 
一是突出衔接国家战略。《实施方案》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意见》远景目标纲要紧密衔接,紧扣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图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要求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突出发展路径创新。结合我省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基础和需求实际,工程化推进“技术—产品—标准—场景”联动迭代,从关键技术攻关、重点产品和部组件攻关、拓展场景应用发力,系统构建技术产品化、产品产业化、产业规模化的全链条人形机器人产业培育生态。
 
三是突出协同集聚发展。立足各地特色和产业优势,引导构建发展格局,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赋能新型工业化,支撑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明确了促进人形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基本遵循和方向指引。
 
第二部分为发展目标。结合《意见》,提出了我省人形机器人产业2025年和2027年的具体行动目标。
 
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实施方案》从加快产业技术体系创新突破、实施优质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增强关键重点产品供给能力、推进产业赋能场景创新应用、夯实算力与大模型两大基础、打造创新孵化合作载体平台、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集聚、打造产业规范发展优良生态八个方面发力,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协同集聚高质量发展。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在加强组织保障、加大政策支持、强化人才引培、促进交流合作、加强安全监管五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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