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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

机构代码:913702026645352436

代理机构:青岛华慧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费用:800起(不含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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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MB:1000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到商标局备案。

1、《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
2、委托书;
3、许可人/被许可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再许可的,还需报送注册人同意注册商标使用再许可授权书;
5、代理协议。
商标许可的种类:
独占使用许可
       商标权的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独占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取得该注册商标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独占使用权,同时也取得独立的诉讼权利,即在合同有效期间,在商标许可的地域范围内发现他人侵犯该注册商标,独占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有权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当然被许可人也可以与商标权人一起获取救济。
 
排他使用许可
        商标权的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排他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是唯一的被许可人,但是不能排斥商标权人本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和地域范围内使用该注册商标。排他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的诉讼权利小于独占使用的被许可人,作为该注册商标的利害关系人,在发现侵权行为时,可以单独或与商标权人一起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者与商标权人共同起诉,但只有在商标权人不起诉的情况下,才能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普通使用许可
        商标权的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的普通使用许可在合同授权范围内可能存在多个被许可人,普通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不能排斥商标权人以及其他被许可人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和地域范围内使用该注册商标。普通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作为该注册商标的利害关系人,在发现侵权行为时,可以单独或与商标权人一起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但只有在经商标权人明确授权时,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一)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
(二)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
(四)被许可人使用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五)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六)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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