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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代码:913702026645352436
代理机构:青岛华慧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费用:2000起(不含官费)
RMB:2500
商标异议 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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